随着市民健身意识的增强,攀岩、跳水、滑雪等以消费为主导的高风险运动项目近年来在上海迅速崛起。相关场地迅速增加,参与人数不断增长。目前,全市共有游泳设施883个(夏季开放时达到975个的历史峰值),攀岩设施91个,潜水设施12个,滑雪设施1个。那么,高风险项目实施的场所是否符合标准,公民参与项目时如何保证人身安全呢?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图片说明:市民在室内攀岩馆攀岩。新民晚报记者李明申摄(下同)
第一个实体登记系统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跳水、攀岩列为第一批高风险运动项目。体育总局制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局发布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本市游泳、攀岩商业场所的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2024年实施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号文规定,除作业外,本市其他开展高风险项目的地方将实行新的设备备案制度,并明确建立多部门监督协调机制高风险项目。
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于健向记者讲解了《办法》的几个亮点。监管对象呈现出三个“全”的特征。一、全项目监管:《办法》适用范围涵盖游泳、攀岩、潜水、滑雪四个高危项目。全市高风险项目监管首次实现“所有项目、无一例外”。二是监管全覆盖: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风险项目实行行政许可外,在全国率先对其他为高风险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备案主体参照同一标准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实现高风险项目现场监管全覆盖。比如学校、单位内部游泳池等,作为高风险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其他主体,也将被要求登记并纳入监管。三是全时监管。打破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高风险项目实行全程监管,保持全年监管的一致性。
多部门联合监管
监管方式还有两个“新”特点。一是监管机制创新。建立涉及多部门的高风险项目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二是监管工具创新。积极利用“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预约服务;建立健全高风险项目管理平台,打破信息壁垒,逐步整合高风险项目场所开放服务管理信息数据和涉及高风险项目的相关部门监管数据。鼓励注册场所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探索“人防+技防”安全预警场景应用。
由于高风险项目具有风险高、专业技能强、安全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办法》第五条提出社会共治,对公民参与高风险项目提出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公民应树立“自己健康第一人”的风险意识,配合场馆核实告知承诺,及时评估自身身体状况。例如,感冒、饮酒、饱腹时不宜参加游泳运动,不参加高危活动等。项目培训时,应选择合格的场地和讲师进行教学,并遵守与高风险项目场地的协议。
《办法》实施后,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将依法对各项目场地进行检查,并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中央管理平台的智慧监管作用,加强对平台采集的信息数据的利用,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有效监管,有效构筑安全防线,确保公民走得开安心。 (新民晚报记者金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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